東京歌劇城藝廊 (Tokyo Opera City Art Gallery) 的名稱或許聽來有些奇怪。該藝廊坐落在東京歌劇城的三樓。有關建築的施工與啟用先前已有許多書籍介紹,因此我將不再討論其中的細節。施工以前,建地所在是原通產省的東京工業試驗所。(吉田淳二設計。現在獨立行政法人產業總合研究所的前身。於1922年完工具有表現主義風格的鋼筋水泥建築。1900年設立的國立化學研究機關就是在此,不過遭廢棄已有一段時間。)
時代的政治,經濟與文化的趨勢對東京歌劇城興建的過程實有其影響。1966年4月15日,第51回眾議院文教委員會的附帶決議案上:
" 政府應該採取必要的處置提供非傳統藝術相關設施等等。" 這個決定正好與「國立劇場法」 (現日本藝術文化振興會法) 在同時通過。該法決定在三宅土反興建一間國立劇場以宣揚歌舞伎,文樂,落語等傳統藝術,該劇場於1966年10月完工。另一方面,民間亦有呼聲希望成立第二間國立劇場以創造推廣當代表演藝術。或許當時沒有很多人注意到這個附帶決議案,不過該案的通過卻是促成今日東京歌劇城藝廊得以創立的重要事件。
如我所言,許多與新宿開發的相關法案已經通過,但是東京歌劇城興建的決定卻是在1980年。文化廳在這年決定使用舊東京工業試驗所的佔地興建第二間國立劇場。當時文化廳用"替一個具以代表國家的文化設施合作營造有利的週邊環境。"為由向附近的九名地主展開徵收。套句當時流行的話語,正是所謂民活,亦即民間活力的簡稱。東京歌劇城既定於京王新線初台站的上方興建,位於甲州街道與山手通的交接。這是一項大型的建案。建築在地面上有54層高,地面下四層,總計花費2000億日圓。
辦公大樓於1996年8月8日啟用,接下來是演奏廳 (武滿紀念廳) 與藝廊。新國立劇場與東京歌劇城辦公大樓所在的街區共佔地44091平方米。文化設施保括新國立劇場,是歌劇,芭蕾,現代舞,舞台劇的表演中心,以及民間興建的演奏廳與藝廊。在此駐有數個保括東京愛樂在內的表演藝術團體。
以"貢獻社會"為設計目的並被稱作"21世紀的劇場都市",它是由三個區域,辦公行政區,藝術文化區以及休閒商業區所構成的新都會空間。